广东社保总费率全国最低,去年为企业减负4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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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社会保险,俗称“五险”。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广东社保总费率为全国最低,2016年以来已通过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约415亿元。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广东走在全国前列

社会保险,俗称“五险”。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广东社保总费率为全国最低,2016年以来已通过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约415亿元。


据悉,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广东已经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如今,广东正在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据悉,符合实施浮动费率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累积有结余;二是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要平衡。有条件的市可开展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适当下浮费率。

另外,在生育保险费率方面,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确定缴费基数限额

养老保险在“五险”中最受关注。从2017年7月1日起,广东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级统筹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实行统一核算、分级存放、等比调拨。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案实施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

本次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缴费基数上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依据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合理确定。

据了解,广东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取得积极成效,基金统收统支统管到位,完全弥补赤字地区当月基金收支缺口;扩面征缴态势良好,7月全省参保和缴费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87.1万人和114.7万人;待遇发放保障有力,改革后养老金发放时间全省统一到每月10日前;完成2017年待遇调整工作,全省570多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人缴费成本有效降低。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

再次下调超过20%

广东着力改革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居于全国最低水平。从2016年7月1日起,广东将原三类行业基准费率细化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并对执行新政策后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下调措施,确保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只降不升、工伤职工待遇只升不降。调整后,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原来的0.63%下降至0.4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6个百分点。2017年,广东建立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进一步降低工伤预防好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再次下降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