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广州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用社保和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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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加快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9月22日起,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予以简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加快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9月22日起,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予以简化。


记者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的通知》中看到,相关简化事项共六条,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三条和第四条,分别是:二手房交易申请发放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房屋交易完税凭证;外地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提供社保和纳税记录证明。

简化事项还包括:

上传到中心贷款管理系统的复印件,不再需要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经办签章;

借款人工作单位与缴存单位不一致时,不再需要出具公积金委托代缴证明;

职工本人或配偶有军官证,不再使用军官证查询家庭已购房套数和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若为现役军人,不再需要所在部队开具户籍证明;

提前放款的贷款申请,放款时不再扫描预告登记/抵押受理回执和声明书,其中声明书经职工签署后由担保机构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