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出增长承压 住建部要求月报缴存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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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但这并不影响对住房公积金的从严监管。特别是在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热度逐渐攀升,住房公积金支持全国房地产去库存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已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但这并不影响对住房公积金的从严监管。特别是在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热度逐渐攀升,住房公积金支持全国房地产去库存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已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以月为单位,分别详细上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并且将上报的日期时间限定在次月10日之前。这些数据将不对社会公示。

除此之外,住建部还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年度为单位,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情况、监管机构情况、决策机构情况、人员结构情况、年度信息披露情况等。其中,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将对社会公示。

按月报送

“从今年开始,我们就是按照部里面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的。”8月10日清晨,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从2015年年底开始,他们就接到了多张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的报表,住建部要求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按照这些表格,规范报送住房公积金信息。

规范报送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工作,包括16张报表,由不同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能部门填报。这16张报表按照报送周期的要求,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年报、季报、月报。这其中,须按月报送的报表有三张。

多位参与该项工作的地方职能部门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被要求按月报送的三张报表,实际上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最为关键的信息部分。这三部分内容分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这三张报表须先汇总至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后上报住建部。对于上报时间,住建部亦有明确要求,为次月10日之前,报送方式为通过网络报送。

上述三张表格的填报单位,则集中在基层一级政府。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银行存款情况、缴存提取情况由设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未设区市的实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报。

住建部曾向地方政府强调,上述信息报送工作系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内容具体

被要求月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银行存款情况、缴存提取情况,科目划分十分细致具体。基本上可以涵盖地方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细节情况,对于报送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支取情况、潜在风险等,都能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和掌握。

“确实科目非常细,比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的报表中,细致到了上期末与本期的单位账户数、上期末与本期的实际缴存额、个人提取额等关键信息,特别是还有本期末封存账户数这些科目信息,以前的统计工作是没有这么细致的。”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除上述详细的基本科目情况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的月报,还包括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投资方面的详细信息。比如,月报制度要求报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期发放额、本期回收额、本期末贷款总额、本期末贷款余额,同时,还将本期内逾期贷款总额科目单列。

让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感受到较新的要求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详细科目信息,也都要求按月报送。其科目具体到国债购买的渠道,“比如,银行间市场买了多少钱的,证券交易所市场买了多少钱的,银行柜台买了多少钱的,以前,都是统计一个总额和余额就可以了。”他说。

多位从事该项工作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反映,住建部要求月报项目的数据,数额部分都必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与此同时,在要求对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月报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区分银行、金融机构分别分类上报,而且,还要求对账户性质进行分类上报。

记者了解到,在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月报中,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上报本地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类型。“比如说,你是存的活期存款还是协定存款,还是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或者是定期存款,都要分类统计数额,然后报送,非常细致。”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部人士称。

支出承压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月报制度的分类就更加细致,而且单独开列了非住房消费提取专栏信息,对出国定居、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都要做出分类的统计。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总量确实在不断增大。住建部、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2.05万笔、11082.63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一年度上涨40.44%、68.01%。

这既与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有关,也与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关。2015年全年,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总计发布了5个文件,放宽租房提取、降低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并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提高贷款额度。这些,实际上都客观上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额度。

上海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报数据显示,到2015年末,住房公积金资金结余41.7亿元人民币,主要为定期存款,活期为零。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年报则显示,到2015年末,定期存款348亿元,活期4亿元人民币。两地年报显示,北京、上海资金运用率已经分别达到98%和90%。南京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报显示,南京住房公积金个贷比高达104.58%。南昌住房公积金年报则显示,南昌借助批量贴息贷款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的确是在不断提高,这对主管部门而言,确实是一个新的挑战,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要发挥支持城镇职工购房的作用,这本来就是设立这项制度的初衷所在,但是,又必须确保总体的安全可控,这的确是个新课题。”一位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而及时掌握情况,则是确保实施应对的前提条件。

不过,他向记者强调,不能据此判断按月上报住房公积金数据与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压力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