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各地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具体而言,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上线、基准线和下线三项。其中上线又被称为“预警线”。
从1993年提出,1994年试点到2000年之后全面推广,“企业工资指导线”更像是当地政府对当年经济和工资增长预期的“晴雨表”。
今年以来,这一“晴雨表”出现了变化:从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基准线”一项观察,很多省区市从此前普遍超过10%,一下回落到10%以内。
这是统计了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山西、云南、四川、陕西、江西和新疆等11地公布的最新信息而了解到的。其中的绝大多数省份都下调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增速。
各地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折射出多重讯号。首先,与宏观经济新常态同步,受企业效益和利润影响,工资也进入增速放缓的阶段;其次,人工在企业综合成本中占较大比重,合理控制工资增长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但广东省社科院企业研究所所长林平凡指出,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客观上对减轻企业负担有帮助,但切忌将此作为“降成本”的手段,本末倒置,供给侧结构中的“降成本”仍需要政府从税费、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等方面有更多作为。
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调
让我们想象一幅画面:不断增高的中国工人工资,使中国制造业成本攀升,导致制造业外迁。然后,结果呢?工资的高增长还能够持续吗?
目前最新的信号是:企业工资似乎进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这一信号是由企业工资指导线透露出来的。
所谓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各地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具体而言,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上线、基准线和下线三项。其中上线又被称为“预警线”。
尽管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却仍具备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同时,它仍是企业与职工工资协商的参考依据,也与每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基本一致。
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山西、云南、四川、陕西、江西和新疆等11地公布的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绝大多数省区市进行了下调。
这11个省区市的“上线”和“基准线”均下调,而“下线”除少数省份与去年持平、北京上调0.5%外,其余也均下调。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下调后,这11个省区市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也全部降至10%以内,也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工资增长进入“个位数”时代,告别过去的高增速。
“上线”方面,尽管仍然维持10%以上,但各地则普遍降幅较大,多数下调4%-5%,最高达到7%。“下线”作为托底,虽也普遍下降,但降幅不大,调整后大多维持在3%。
从各省区市的具体情况来看,这11个省区市中,天津的“上线”和“基准线”都最高,分别达到16%和9%;其次为北京,分别为15%和9%。并且,两市的降幅亦都较小。
与之对比,煤炭大省山西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在11个省区市中降幅最高,达到7%。而山西的“基准线”为7%,与陕西并列为最后一名。
这也与各市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呼应。数据显示,上半年,天津的GDP增速达9.2%,而受困于煤炭去产能的山西,GDP仅仅增长3.4%。
不过,即便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仍是一致的事实。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意味着涨势不再那么强劲。
对此,云南省人社厅就分析称,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该省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并且也符合该省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所长张车伟认为,这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有关系,工资指导线下降实际上反映了现在企业工资增长潜力比较弱的事实。
林平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中国经济告别过去高速增长的阶段,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现实情况作出调整,也是一种新常态。
合理控制工资增长
作为企业综合成本中占比重较大的一块,合理控制企业工资增长,当前的另一层现实意义还在于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
多位企业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人工成本约占企业综合成本50%-60%,并且过去数年间,伴随着劳动力市场变化,企业工资成本持续走高,持续快速增长已成压力。
“过去几年,我们公司的工资年均涨幅为10%-15%,市场机制下,不涨招不到人,即便生意不好,厂家还是为留住员工相互比拼,所以越涨越高。”广东聚大智能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锡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从现在的经济形势看,合理涨幅应为10%以内。
张锡林还认为,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或能在现有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提供一个参考标准,避免因企业争抢劳动力等因素而造成的工资过快增长,但关键还在于如何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而解决企业人工成本过高的根本在于充足的劳动力供给。
事实上,当前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是重要任务之一。
稍早前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也再次提出,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上涨,要求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增长,以及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并且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
今年以来,包括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多项“降成本”举措在国家统筹下陆续推开。比如,作为劳动力最大市场的广东,其供给侧改革方案明确,该省近两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分析人士指出,企业工资指导线与最低基本工资表现方式不同,但是内在逻辑相通,互为补充,均为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方式,当前也均与“降成本”息息相关。
需要指出的是,从“建议”的角度,各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还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指导。河北省人社厅表示,受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治理影响,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工资水平。
北京市人社局也提出,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林平凡认为,某种程度上,从当前经济的现实困难,无论是从宏观的产业调整还是企业转型升级,都可以看出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调的重要意义。
不过,林平凡还建议,即便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从结果导向,从客观现实层面上对降低企业成本具有作用,但是切忌将此作为“降成本”的手段,出现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