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保和社区资源作用,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从12月1日始,北京推出六项医保利好政策以推进分级诊疗,促“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联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地。
12月1日起,北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执行大医院的药品报销范围,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在社区都可以使用和报销。参保职工在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门诊报销比例可达到90%。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患者可享受不超过两个月的长处方费用报销。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建立治疗性家庭病床的,按照住院的规定报销,报销起付线降低50%,由1300元降低至650。同时,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