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升级,重疾保障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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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提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提高到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提高至45万元。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提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提高到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提高至45万元。

人们不禁会想:我很健康,我有医保,还有必要购置商业重大疾病险吗?对此,珠江人寿保险专家建议,考虑到社保有限的保障力度,不妨为自己购置一份商业重疾险,完善保障,强化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

目前,各家寿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遵照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来执行的,该《规范》界定了25种常见重疾,并明确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也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为6种必保重疾,其余则是由保险公司依据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因此选择时可以依据个人需求比照疾病保障责任,合理配置适合自己的保障项目。珠江人寿推出的“珠江康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最明显特点是保70种重疾,30种轻疾,形成了对人体从头到脚的全方位保障,而且重疾加轻疾最多赔4次,轻症可豁免后期保险,保障期至终身。

例如王女士在30周岁时投保了珠江康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50万基本保额,年交保费11675元。假设投保第6年,35周岁的王女士因意外烧伤,导致较小面积Ⅲ度烧伤;投保第19年,48周岁的王女士又在组织例行身体健康检查时,她经医生诊断发现了乳腺癌。上述王女士在投保的19年里,经历了1次轻疾和1次重疾,她一共获得赔付保险金为65万元。而由于王女士35岁那次意外烧伤,可以享受豁免保险费,因而她从受伤第二年开始就免交保费了,故这份保单她仅交了70050元的保费(注:如因同一原因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只赔付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