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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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女性朋友可能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找工作面试,本来谈履历谈能力谈薪资就好, 被却被问了一大堆婚育情况的问题: 你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有几个?

很多女性朋友可能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找工作面试,

本来谈履历谈能力谈薪资就好,

被却被问了一大堆婚育情况的问题:

你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有几个?

……

搞得跟相亲现场似的,

关键到最后还会因为这些与

工作能力无关的事情被pass掉!

 

现在!终于有人来管了!

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输在性别上了!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细化就业性别歧视规定

具体怎么禁?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性别歧视,后果很严重

具体怎么罚?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建立联合约谈机制,被约谈单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

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